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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政策 -内容详情

时间2020-07-05
转发《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应对新冠疫情有效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浏览:1812次

各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近日,退役军人事务部印发了《关于应对新冠疫情有效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针对面临的现实问题,提出了10条举措,现转发你们。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一、坚持目标导向,强化思想认识。就业是民生之本、“六稳”之首,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目前,全国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的态势不断巩固和拓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各地复工复产工作正在分级有序推进。认真抓好《意见》的贯彻执行,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讲话精神,实现“全面强化稳就业举措”要求的具体行动。各级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把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指示要求上来,学好用足当前国家和自治区稳就业相关政策,确保疫情期间和今后一个时期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有序推进。

      二、坚持问题导向,抓好《意见》落实。《意见》中的10条举措,是解决当前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面临现实问题的有力对策,是恢复和稳定退役军人就业问题的硬核抓手。各级要结合本地区实际细化措施办法,保障各项举措落地见效。一是要摸清“三个”底数。各级要充分发挥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的职能作用,与辖区内退役军人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摸清退役军人就业状况底数和求职意愿底数,对就业需求进行动态采集并建档立卡。主动与人社部门、工商联和乡镇街道等建立沟通机制,摸清当地各类企业和基层防疫岗位用工需求底数,为搭建供需平台提供基础依据。二是要充分发挥“两个”平台功能作用。协调本地区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承训机构,探索线上培训模式,对有需求的退役军人开展职业技能网络培训,补齐能力不足短板。要积极发挥网络信息平台功能,为退役军人提供网上政策咨询、就业创业指导等公共就业服务。加强跨区域间线上合作,扩大在线岗位储量,持续开展各类网络专场招聘活动,打通就业“堵点”。三是要加强“点对点”精准对接。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开发公益性岗位,增加招募退役军人比例。主动与本地企业,特别是“停不得”企业、地方重点产业对接用工需求,组织有意愿的退役军人就业,帮助企业缓解用工缺口。要协调交通部门,向外出务工退役军人提供必要的交通保障,对就业困难和零就业家庭的退役军人,持续开展“一人一策”就业帮扶活动。

      三、坚持成果导向,确保工作稳步推进。要充分发挥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架梯”、“搭桥”、“铺路”作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适时跟进退役军人创办企业和吸纳退役军人较多企业应享受的援企稳岗、税费减免、金融支持、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缓缴等扶持政策的执行情况,保障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相关优惠政策落地落实。要加强对本地区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工作信息的广泛收集,及时总结上报开展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经验做法,主动宣传退役军人先进典型和光荣事迹,营造有利于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

      近期,我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平台(测试版1.0)启动运行,为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搭建了供需平台,各级要积极向本地区企业和广大退役军人做好宣传,扩大知晓范围。

      附件: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应对新冠疫情有效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



       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0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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